您当前的位置:股票 > 财经资讯 > 财经

50ETF是什么?怎么解释?-崔哥:科普贴:什么是上证50ETF期权?如何交易

2024-03-22 11:34:13 来源:编辑 作者: admin888
分享到
关注ROE网在线: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ROE网在线客服

50ETF是什么?怎么解释?

简单概括上证50ETF

普通的投资者其实可以将上证50ETF看成是一只指数股票,它的价格约为上证50指数点位的千分之一。例如,当上证50指数为875点时,上证50ETF的基金份额净值应约为0.735元;当上证50指数上升或下跌10点,上证50指数ETF之单位净值应约上升或下跌0.01元。

购买上证50ETF需要准备的账户

购买上证50ETF需要开设上海市场的股票或者基金账户。买卖上证50ETF的投资者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通称为证券账户),进行上证50ETF申购、赎回操作的投资者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这些账户都可以在买卖ETF的证券营业部当场开立。

买卖上证50ETF和买卖一般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相同

买卖上证50ETF的操作非常简单,就跟买卖封闭式基金一样,例如你要购买10000份上证50ETF,你只需要输入代码510050、数量10000、价格比如0.735元,就可以了,按规定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

交易时间是9 30-1130,1300-1500,同样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上证50ETF的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50ETF,交易代码为510050,买卖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不用交印花税。上证50ETF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上证50ETF同样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祝你财运亨通o(∩_∩)o..

崔哥:科普贴:什么是上证50ETF期权?如何交易

第一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

第二条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 综合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

第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

第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节 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第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

第十一条 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

第十三条 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第三章 投资者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

第十六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第十八条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买入开仓。

第十九条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保证金卖出开仓。

第二十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

第二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

第二十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

第三十一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什么是ETF套利?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ETF综合了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既可向基金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又可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按照市价进行买卖。同时,ETF在买卖、申购赎回过程中,还有一些特定的交易规则: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3.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4.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也就是说,ETF在单一市场实行T+1交易制度,但是两个市场结合,可以实现T+0交易。

由于跨市场间交易形式和交易机制的不同,基金一级市场份额净值和二级市场买卖价格间会存在价差的情况,这样套利空间应运而生。

瞬间套利

ETF基本的套利交易主要是两种。一是折价套利,当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价格小于基金份额净值时,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ETF,之后在一级市场赎回一篮子股票,卖出股票组合获取现金。另外一种是溢价套利,和折价套利的方向相反,当ETF二级市场价格超过份额净值时,可买入股票组合,一级市场申购基金份额,之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取现金。这两种就是ETF最常规的套利模式——瞬间套利。需要注意的是,由于ETF申购赎回都有最小规模限制,例如100万份,瞬间套利并不适合中小投资者操作。

一个比较好的诠释ETF瞬间套利的例子是

求教ETF基金的有关问题

ETF基金的双重交易机制,是指:一可以在银行柜台进行申购赎回交易,二可以在股市象股票一样专卖。基金份额净值需要在每个交易日终了之后五个小时左右才能计算出来,而股票中的买卖价格是随机浮动的,制度上受土10%的限制。所以每个交易日盘中交易时,可根据指数的涨跌来估算ETF的份额净值,所以两都不会偏离太远。所谓“套利机会”是指,可以在交易日中,在银行柜台和股市中同时交易,赚取差价。这个差价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盘中交易时,对基金收盘价格的估算。2、对基金所持重仓股的收盘价格的估算。

什么是ETF的套利机制

ETF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申购赎回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由于同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投资者可以在ETF市场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差价时进行套利交易。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价问题。

散户需要多少资金可以做ETF

二级市场交易没有资金限制,跟股票是一样的规则,但如果你想套利,一级市场申购一般是100万起购,看你是大散户还是小散户,是要交易还是要申购了!

ETF50的手续费问题?

ETF的手续费同股票交易是一样的,只是没有印花税和过户费,最高按照成交金额的0.3%收取,最低要收5块

用你的例子,肯定是收5块了

ETF的信息披露有哪些?

ETF 的信息披露:是针对ETF 特有的证券申购、赎回机制,以及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安排。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了ETF 特殊的信息披露事项有:

1.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需明确基金份额的各种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以及投 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涉及的对价种类等。

2.基金上市交易之后,需按交易所的要求,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并在交易时间内即时揭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在每日开市前,基金管理人需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ETF 的申购、 赎回清单,并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对于当日发布的申购、赎回清 单,当日不得修改。申购、赎回清单主要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各组合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及数量等内容。

(2)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除了按规定于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外,也将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行情发布系统于次一交易日揭示。

(3)在交易时间内,证券交易所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 申购和赎回清单中的组合证券等信息,实时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见,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是指在交易时间内,申购、赎回清单中组合证券(含预估现金部分)的实时市值, 主要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基金管理人关于ETF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方式,一般需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后公告, 修改ETF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也需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后公告。

3.对ETF 的定期报告,按法规对上市交易指数基金的一般要求进行披露,无特别的披露 事项。

责任编辑:admin888 标签:
广告

热门搜索

相关文章

广告
ROE网 |财经

50ETF是什么?怎么解释?-崔哥:科普贴:什么是上证50ETF期权?如何交易

admin888

|

50ETF是什么?怎么解释?

简单概括上证50ETF

普通的投资者其实可以将上证50ETF看成是一只指数股票,它的价格约为上证50指数点位的千分之一。例如,当上证50指数为875点时,上证50ETF的基金份额净值应约为0.735元;当上证50指数上升或下跌10点,上证50指数ETF之单位净值应约上升或下跌0.01元。

购买上证50ETF需要准备的账户

购买上证50ETF需要开设上海市场的股票或者基金账户。买卖上证50ETF的投资者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通称为证券账户),进行上证50ETF申购、赎回操作的投资者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这些账户都可以在买卖ETF的证券营业部当场开立。

买卖上证50ETF和买卖一般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相同

买卖上证50ETF的操作非常简单,就跟买卖封闭式基金一样,例如你要购买10000份上证50ETF,你只需要输入代码510050、数量10000、价格比如0.735元,就可以了,按规定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

交易时间是9 30-1130,1300-1500,同样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上证50ETF的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50ETF,交易代码为510050,买卖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不用交印花税。上证50ETF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上证50ETF同样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祝你财运亨通o(∩_∩)o..

崔哥:科普贴:什么是上证50ETF期权?如何交易

第一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

第二条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 综合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

第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

第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节 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第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

第十一条 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

第十三条 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第三章 投资者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

第十六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第十八条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买入开仓。

第十九条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保证金卖出开仓。

第二十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

第二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

第二十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

第三十一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什么是ETF套利?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ETF综合了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既可向基金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又可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按照市价进行买卖。同时,ETF在买卖、申购赎回过程中,还有一些特定的交易规则: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3.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4.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也就是说,ETF在单一市场实行T+1交易制度,但是两个市场结合,可以实现T+0交易。

由于跨市场间交易形式和交易机制的不同,基金一级市场份额净值和二级市场买卖价格间会存在价差的情况,这样套利空间应运而生。

瞬间套利

ETF基本的套利交易主要是两种。一是折价套利,当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价格小于基金份额净值时,可通过二级市场买入ETF,之后在一级市场赎回一篮子股票,卖出股票组合获取现金。另外一种是溢价套利,和折价套利的方向相反,当ETF二级市场价格超过份额净值时,可买入股票组合,一级市场申购基金份额,之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取现金。这两种就是ETF最常规的套利模式——瞬间套利。需要注意的是,由于ETF申购赎回都有最小规模限制,例如100万份,瞬间套利并不适合中小投资者操作。

一个比较好的诠释ETF瞬间套利的例子是

求教ETF基金的有关问题

ETF基金的双重交易机制,是指:一可以在银行柜台进行申购赎回交易,二可以在股市象股票一样专卖。基金份额净值需要在每个交易日终了之后五个小时左右才能计算出来,而股票中的买卖价格是随机浮动的,制度上受土10%的限制。所以每个交易日盘中交易时,可根据指数的涨跌来估算ETF的份额净值,所以两都不会偏离太远。所谓“套利机会”是指,可以在交易日中,在银行柜台和股市中同时交易,赚取差价。这个差价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盘中交易时,对基金收盘价格的估算。2、对基金所持重仓股的收盘价格的估算。

什么是ETF的套利机制

ETF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申购赎回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由于同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和申购赎回机制,投资者可以在ETF市场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之间存在差价时进行套利交易。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价问题。

散户需要多少资金可以做ETF

二级市场交易没有资金限制,跟股票是一样的规则,但如果你想套利,一级市场申购一般是100万起购,看你是大散户还是小散户,是要交易还是要申购了!

ETF50的手续费问题?

ETF的手续费同股票交易是一样的,只是没有印花税和过户费,最高按照成交金额的0.3%收取,最低要收5块

用你的例子,肯定是收5块了

ETF的信息披露有哪些?

ETF 的信息披露:是针对ETF 特有的证券申购、赎回机制,以及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安排。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了ETF 特殊的信息披露事项有:

1.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需明确基金份额的各种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以及投 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涉及的对价种类等。

2.基金上市交易之后,需按交易所的要求,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并在交易时间内即时揭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在每日开市前,基金管理人需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ETF 的申购、 赎回清单,并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对于当日发布的申购、赎回清 单,当日不得修改。申购、赎回清单主要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各组合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及数量等内容。

(2)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除了按规定于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外,也将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行情发布系统于次一交易日揭示。

(3)在交易时间内,证券交易所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 申购和赎回清单中的组合证券等信息,实时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见,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是指在交易时间内,申购、赎回清单中组合证券(含预估现金部分)的实时市值, 主要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基金管理人关于ETF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方式,一般需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后公告, 修改ETF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也需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后公告。

3.对ETF 的定期报告,按法规对上市交易指数基金的一般要求进行披露,无特别的披露 事项。


财经